被害者和受害者 被害者与受害者的差异性探究:关键词解读背后的含义差别解析 被害者

被害人主要是在刑事案件中,其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而受害者则更多出现在民事案件中,因侵权行为或其他致害缘故直接遭受人身损害。

被害人的定义在范围上有所扩展,既包括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也包括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但从狭义上来说,被害人特指公诉案件中的特定当事人。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难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赔偿权利人的范围,包括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被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受害者和被害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在自诉案件中表现为自诉人,享有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而受害者则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法律对于“侦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以及“近亲属”等术语都有明确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对这些术语的含义进行了详细阐述。

民事起诉的一般流程包括人民法院审理、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等阶段。在这个经过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进行质证、辩论等。如果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当事人在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

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被害人,他们的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侵害时,他们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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